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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西湖区三星大厦房产
评估价:
3,640,000.00
元
(法院 , 2020-05-24 )
所在地区:
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
- 不良资产详情
信息类别 | 司法裁定资产 | 资产种类 | 住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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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属性 | 一般住宅 | 详细地址 |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1,2单元1701,1702,1703室(第17层)房产 |
建筑类型 | 普通住宅 | 建造年份 | 2000年 |
房产证号 |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1000658677号 | 建筑面积 | 667.76平方米 |
使用面积 | 667.76 | 建成年份 | 2000 |
总楼层 | 21 | 当前楼层 | 17 |
户型 | 四室 | 土地使用权性质 | 出让 |
土地使用权期限(至年份) | 2070 | 装修情况 | 简单装修 |
能否落户 | 是 | 学区 | |
室内设施 | |||
是否涉及租赁 | 否 | ||
是否可执行 | 是 , 可立即恢复执行 | ||
是否查封 | 是 ,首封 | ||
是否抵押 | 是 ,抵押给我行 | ||
购买人条件 | 资产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资产公司工作人员、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| ||
不良资产现状描述 | 空置 |
温馨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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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司法裁定资产是指法院获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、裁定或裁决确定的可依法处置的资产。
- 买受人资质要求:根据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财金[2008]85号),"资产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资产公司工作人员、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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