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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东方明珠S-X-4-273、水晶阁S-X-4-275至S-X-4-279号写字楼

评估价: 1,344,200.00 (江西首佳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, 2020-01-19 )
所在地区: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
联系方式: 15770828151 (梁经理)
地图指引
  • 不良资产详情
信息类别 司法裁定资产 资产种类 商业用房
房产属性 办公用房 详细地址 赣州市石城县东方明珠
房产证号 124010等 建筑面积 257.01平方米
使用面积 257.01 建成年份 0
总楼层 6 当前楼层 2
是否涉及租赁
是否可执行 是 ,
是否查封 是 ,江西银行查封
是否抵押 是 ,抵押至江西银行
购买人条件 根据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财金[2008]85号),“资产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资产公司工作人员、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
不良资产现状描述 该写字楼原作网吧使用,现为空置,周边有石城县市民公园,行政服务中心,石城县图书馆,社保局等单位,交通便利,周边有多条公交路线。
温馨提示:
  1. 处置参考价仅供参考,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拍卖或者成交价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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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司法裁定资产是指法院获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、裁定或裁决确定的可依法处置的资产。
  5. 买受人资质要求:根据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财金[2008]85号),"资产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资产公司工作人员、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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