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樟树市某化工公司名下30台机器设备

评估价: 2,351,000.00 (江西新源洪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, 2022-04-02 )
所在地区: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
联系方式: 15179582101 (易宇)

押品详情

信息类别 司法裁定资产 资产种类 机器设备
设备名称 化工行业机器设备 产地 江西省丰城市、山东省威海市
所属行业 化工 属性 专用
品牌 丰城市化工机械、威海新元化工机械 型号 DN2100*2100814、DN1000*3000*8、DN500*3500*8、Q2000*3000*10、CJF-8000
已使用年限 4年 数量 30
生产的产品大类 化工
是否可执行 是 ,
是否查封
是否抵押 是,抵押至我行
购买人条件 根据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财金[2008]85号),“资产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资产公司工作人员、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。
押品现状描述 押品为30台化工行业专用机器设备,位于樟树市盐化大道某化工公司厂房内,正常维护保养,机器设备状况良好,目前仍在生产使用。30台机器设备名下如下:6台10立方醚化釜、4台10立方蒸馏釜、5台100平方立式冷疑器、8台50平方立式冷疑器、2台水洗分层釜、5台磁力反应釜。
温馨提示:
  1. 处置参考价仅供参考,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拍卖或者成交价为准。
  2. 您可以通过在线留言或者与联系人线下对接,了解更多押品资产的相关信息。
  3. 本平台只提供信息服务,暂不支持在线交易。
  4. 司法裁定资产是指法院获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、裁定或裁决确定的可依法处置的资产。
  5. 买受人资质要求:根据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财金[2008]85号),"资产公司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资产公司工作人员、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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